问题 | 深圳生育津贴和产假薪资能同时领吗? |
释义 | 律师解答: 可以同时领,产假工资是公司发放,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发放,但生育津贴一般包含了产假工资。生育津贴由公司向政府申请,员工不能个人申请;另外生育津贴只是作为产假工资的一种补偿,并不是额外发放的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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