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知道谁在工商举报了我 |
释义 | 法律分析:1、处于对举报人的保护,被举报人无法查到举报人是谁。 2、《举报人保护制度》 对举报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有关情况及举报的内容必须严格保密,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 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部门、被举报人。 接受举报人举报或向举报人核查情况时,应当在做好保密工作、不暴露举报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 宣传报道和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 法律依据:《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 任何个人和单位依法向人民检察院举报职务犯罪的,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人民检察院对于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关于保护、奖励职务犯罪举报人的若干规定》第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职务犯罪举报应当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一)受理举报应当由专人负责,在专门场所或者通过专门网站、电话进行,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二)举报线索应当由专人录入专用计算机,加密码严格管理。专用计算机应当与互联网实行物理隔离。未经检察长批准,其他工作人员不得查看。 (三)举报材料应当存放于符合保密规定的场所,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四)向检察长报送举报线索时,应当将相关材料用机要袋密封,并填写机要编号,由检察长亲自拆封。 (五)严禁泄露举报内容以及举报人姓名、住址、电话等个人信息,严禁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人或者被举报单位。 (六)调查核实情况时,严禁出示举报材料原件或者复印件;除因侦查工作需要并经检察长批准外,严禁对匿名举报材料进行笔迹鉴定。 (七)通过专门的举报网站联系、答复举报人时,应当核对举报人在举报时获得的查询密码,答复时不得涉及举报具体内容。 (八)其他应当采取的保密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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