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呢 |
释义 | 人寿保险合同从最终的财产归属的角度来看,投保人享有合同处置权(包括退保的现金价值)和收益权(红利和其他收益);被保险人享有生存保险金、医疗保险金、残疾保险金、养老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身故受益人包括指定受益人和法定受益人。 所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动用共同财产为一方投保所产生的利益,如果法律没有特别规定、且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的,包括现金价值、生存金、红利收益都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被保险人的条件及规定 被保险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 2、享有赔偿请求权。 为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保险法》明确规定: 1、投保人不是被保险人时,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 2、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合同,投保人就保险险种和保险金额必须取得被保险人的同意,该保险合同转让和质押也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否则保险合同无效,合同的转让和质押也无效。 但父母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不受此限,但是死亡给付保险金额总和不得超过金融监管部门规定的限额。 二、怎样构成保险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是指以非法获取保险金为目的,违反保险法规,采用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保险公司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的保险制度。 本罪的对象是保险金。保险金又称保险金额、保额,它是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如果行为人以其骗方法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以外的其他财产的、不能构成本罪。 (二)客观要件。保险诈骗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下述五种情形: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2、所渭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构成。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保险金的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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