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证据不足取保候审一年后应该不起诉。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是否起诉。对于人民检察院已经做出了二次补充侦查之后的案证据不足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对于犯罪嫌疑人还在羁押的,应当立即释放。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