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可以,但是由于他们和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具有一定特殊性,因此,他们所提供的证言的可信度比较低,在缺乏其他证据印证的情况下,法院不会把它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九条 下列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一)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 (二)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 (三)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 (四)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 (五)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