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能见孩子怎么办? |
释义 | 离婚后的父母仍有抚养、教育、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无论是未离婚还是已离婚,父母都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除非对孩子有负面影响,法律会保护这项权利。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判决。探望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可以通过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中止探望权的事由消失后,应恢复探望。 法律分析 没离婚不让见孩子的可以通过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当事人可以和对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起诉解决争议。未离婚状态下男女双方均有相同的抚养监护权,无论是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还是双方已经离婚,作为孩子的父母都是孩子的合法监护人,都有教育和保护子女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拥有探望孩子的权利,这项权利是法定权利,除非探望权的行使会给孩子带来负面影响,法律是会予以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结语 离婚后,父母仍然保有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无论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有权利探望子女,并且另一方有义务协助。如果双方无法就探望权达成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寻求解决。法律明确规定,除非探望行为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否则法院会保护探望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不会消除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父母仍然是子女的合法监护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七十一条 女方丧失生育能力的,在离婚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在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条件下,优先考虑女方的抚养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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