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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好意施惠承担法律责任吗?
释义
    好意施惠不一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具体的担责情形如下:
    1、施惠者在故意或重大过失下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
    施惠者在主观故意的情形下应承担全部责任,在重大过失下根据过失程度及案件实际情况决定责任承担的大小。
    2、施惠者为一般过失或双方均无过错时,由受惠者自负风险。
    在日常生活中,风险无处不在,人们认识到风险,也自愿承担这些风险。当个人单独从事危险活动时,由自己承担风险没有任何异议。但是,如果与他人共同从事危险运动时,风险由谁承担?如果受惠者的风险责任由施惠者承担,那么,施惠者的风险应该由谁承担?车主要承担包括乘车风险在内的诸多风险,但是,作为好意同乘者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就享受了像车主那样的便利与快捷,而且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与责任,对两者来说显然是不公平的。法律是调整不同群体利益冲突的技术和方法,法律的公平与公正是相对的;当利益冲突无法协调时,法律的价值倾向是保护多数人利益、牺牲少数人利益,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牺牲个人利益。做好事还要承担责任,与人们的是非观念和评价标准相违背。
    一、合同财产意外灭失谁负责
    所谓合同财产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是指买卖合同订立后,并非由当事人双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财产的毁损、灭失时,由谁承担责任和损失的问题。
    1、如果财产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出卖人则丧失向买受人追索财产价款的权利。价款若已交付,出卖人应承担返还价款给买受人的义务。
    2、如果财产意外灭失的风险责任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应负有向出卖人支付价款的义务。如果是属于当事人的故意或过失造成财产的毁损、灭失时,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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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