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方可以更改子女姓氏么? |
释义 | 一方当事人不能在离婚后对子女的姓氏进行擅自更改。更改子女的姓名必须要对方同意才可以。因为孩子的姓名是在父母双方的协商下定下来的,那么如果需要更改的话,自然也需要两个人的同意才行。如果私自给孩子改名的话,可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一、民法典是关于什么改名的 孩子改名的规定是必须要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特别是在离婚以后任何一方都没有权利去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要更改孩子姓名的大多数都是父母离异,自己在有孩子抚养权的情况下想要到派出所改姓名,那么公安机关需要当事人出具另一方同意的证明材料才会办理。 二、孩子抚养权是妈妈可以跟妈妈姓吗 一般情况下,孩子抚养权归女方所有后,可以跟女方姓。在更改姓前,女方需要和男方先协商,取得男方的同意后才可以更改姓氏。16周岁以下的公民要父母或监护人才可以改姓名,已满16周岁的,可以由本人改名。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改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协商一致签协议后,才能改名。 三、未成年子女改姓名需要什么相关手续 子女出生后,姓名是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想要变更孩子的姓名,也应该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根据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如果要变更姓名的,需要由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需要携带孩子的户口本,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给孩子改名需要夫妻双方签字,需要双方都同意,任意一方都是不能够单方面随意变更孩子的姓名。当然也可以等孩子年满18周岁之后,孩子本人去办理。成年之后更改姓名就不需要父母双方同意了。成年人可以决定自己的姓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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