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的作用有哪些? |
释义 | 房屋租赁合同的特别效力有:优先购买权、优先承租权、买卖不破租赁。私有房屋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相较于第三人有权优先承租,租赁期内买卖交易时,承租人一并有权优先购买,承租人不与购买的可以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二十八条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