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证据规则,是指确认证据的范围,规范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等证明行为的法律准则。证据规则的核心内容是规范证据资格(又称“证据能力”、“证据的可采性”、“证据的适格性”)的规则。证据规则是指确认证据的范围、调整和约束证明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证据法的集中表现。相关性又称为关联性证据规则,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证据规则简单来说就是证据的规则,包括证据范围有哪些、如何调整、约束力有哪些以及怎样算是有效的证据。证据在刑事案件中是一个很重要的部分,如果构成伪造证据或其他,是要负刑事责任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三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侦查人员提供获取、制作的有关情况。必要时也可以询问提供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的人员和见证人并制作笔录附卷,对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进行技术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