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转武汉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外地转武汉户口需要手续如下: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武汉落户需要的条件如下: 1、积分落户,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核准分值达到一定值后即可申请落户; 2、新城区农民工落户新政,在新城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合法稳定就业和住所含合法租赁,连续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2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买房落户,主城区100平米以上,且总价50万以上的住房可落户,远城区80平米以上,且总价20万以上住房可落户; 4、学历落户,毕业后户口是会直接挂靠在人才中心,或者公司集体户口。登记在集体户口上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均为武汉市常住户口,可以在武汉市内正常迁移; 5、创业落户,企业法人系市外及本市新城区人员,在武汉市中心城区及新城区的汉南区、东西湖区投资、年缴税或三年累计缴税金额达到30万元的,可申请办理法人本人及配偶、子女或企业骨干共2人的武汉市常住户口。 综上所述,武汉迁户口需要的手续有:本人或者户主带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相关的证明等资料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的,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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