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太痛苦能不能换实刑 |
释义 | 判缓刑有三次警告就撤销缓刑,可以改实刑。 根据《社区矫正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犯罪分子居住地司法机关发现其具有规定中的五种情形,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向原裁判提出撤销缓刑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原裁判在收到司法机关的撤销缓刑建议书后,应指定原承办法官为具体承办人,并由原合议庭对司法机关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可向有关人员调查核实。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一个月内作出裁定,裁定撤销原判决中的缓刑部分: 1、违反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2、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3、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4、受到执行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5、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上述裁定作出后,应在三日内将裁定书送达司法,同时抄送犯罪分子所在地的和公安机关。 上述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定书文号与原判决文号一致,不再单案。 司法机关收到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裁定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持裁定将罪犯送交或者,必要时,公安机关应予以协助;司法机关收到的不予撤销缓刑裁定,则仍应按照相关规定对犯罪分子进行社区矫正。 犯罪分子居住地人民检察院对上述每个环节进行监督,对于怠于履行职责的行为及时提出检察建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