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没有如实告知自己的疾病史,可能会导致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拒绝赔付。但如果投保人在购买时已经如实告知了疾病史,且保险公司未对此进行审查,则投保人有权获得赔付。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如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合同法》第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3.《合同法》第五十六条: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投保人在购买重疾险时应当如实告知自己的疾病史,如果未如实告知导致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拒绝赔付,投保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投保人已经如实告知疾病史,且保险公司未对此进行审查,则投保人有权获得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