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满足一定情况下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严格的规定,和提取或使用的原因有直接的关系,和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间没有必然联系,所以没有交够一年是否可以提出来,需要看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