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本人是租客住在墙上就已经有污渍了,现在退房房东说污渍是我造成的,要我恢复或赔偿如何解决
释义
    法律分析: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墙面是因为自然使用的原因脏了,可以不用赔偿。如果是因为使用不当或者擅自涂鸦等行为,需要恢复原状或者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租客拖欠租金,房东要求提前退房
    租客拖欠房租房主可以邀请租客所在单位或居委会敦促其履行剩余期限的交租义务,发出催告通知后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租金的,房主可以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通过法律手段提起诉讼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并有权收回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我提前一个月跟房东说合同到期就不租了,房东现在就叫我搬走,这是算房东违约了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房东提前一个月告知不租了的情形,是否违约是需要视情况而定:1、合同上约定不出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形,是不属于违约的;2、合同上没有约定不出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形,属于违约,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租赁合同到期房东不租了怎么办租赁合同到期房东不租了,应该在租赁合同到期前,承租人和房东需要提前沟通好。合同到期后,如果双方均同意续约,那应该重新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新的权利义务。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房东有权利拒绝对外出租,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承担义务享受权利,如果房东对外出租,作为原承包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受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遇到二房东不给退押金,合同是我本人签的
    二房东不退押金可以报警,承租人可以向当地居委会或者派出所请求帮助一起进行调解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请求返还其押金,或者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我和房东签订了买卖合同,注意买一层送一层,现在只买一层,送一层是公共的,现在我要求赔偿或退房,哪个好?
    商品房退房通常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额或标的数额的20%进行赔偿,双方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违约情形确定对于实际损失的赔偿数额,赔偿最高不应超过实际损失的30%。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我是租客,房东现在毁约,一天说卖房,一天说老人住,一天说涨房租有没有胜算?
    房屋租赁合同对方违约诉讼时效是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特别诉讼适用“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的时效为1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5 4: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