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大病救助的条件:1、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2、城乡低收入家庭成员;3、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5、享受民政部门定期抚恤补助的重点优抚对象;6、农村五保对象;7、城镇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来源、无法定赡(抚)扶养人的人员(简称城镇“三无人员”)。 法律依据:《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 第三十三条 下列人员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医疗救助: (一)具有本省户籍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且在民政部门备案的特殊困难人员; (二)具有本省户籍的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 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 (三)具有本地户籍或者符合条件的持本地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当年在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疾病和诊治门诊特定项目,其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达到或者超过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的百分之六 十,且家庭资产总值低于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规定的上限的;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