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官是不是审判长吗 |
释义 | 不一定,法官是对从事审判工作的人员的称呼,也就是一种职业名称,和检察官、警官等等是一样的。审判长就有两种意思:第一就是在审理具体案件的合议庭中担任主要审判职责,对该案审理负责的法官,就叫审判长,而其他合议庭成员就是审判员或者人民陪审员。第二,审判长是法院系统内部的一种职称,只有被任命为审判员两年以上才能竞争上岗审判长。 审判长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所组成的法官合议庭中,负责主审审判人员。执行员的工作就是办理执行案件。“法官是依法行使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也就是说,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的职责只能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即代表国家,根据事实和法律,公正地裁判每个行为是否合法及是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执行员的职责与法官的职责却不尽相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精神,法院执行机构的主要职责是运用国家赋予的强制执行力,强制义务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得以实现的一项司法活动,执行的目的是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执行员就是代表人民法院具体行使强制执行权,采取一切合法手段,使生效裁判文书得以实现的法院工作人员。可见,执行员的职责和法官的职责是有明显区别的。 审判长和法官的区别如下: 1、概念不同。审判长是法院合议庭审理案件时,负责组织审判活动的审判人员; 2、范围不同。审判长都是法官,但是法官不一定是审判长,普通案件要组成合议庭开庭,坐在中间负责此案的法官就是审判长,审判长是每个个案负责的法官,如果是只有一个法官审理的,该案件就不存在审判长。法官又可以被叫作审判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高素质法官队伍建设,加强对法官的管理和监督,维护法官合法权益,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保障法官依法履行职责,保障司法公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第三条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条法官应当公正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一切个人和组织在适用法律上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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