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 印花税 暂行条例》及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 借款合同 要缴纳印花税。 个人、企业与非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或者个人与个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因为合同对象不属于金融机构,该类借款合同不需要交纳印花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