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租租赁合同什么时候交印花税 |
释义 | 房租租赁合同应该按租金一次性交印花税。依据税法的相关的规定,房屋的租赁合同应当按租赁合同所记载的金额的千分之一进行计算印花税。其中,购买的印花税票应自行贴花、并进行划线注销。如果租赁合同仅规定了月或者年的租金标准但是没有租赁期限的,可以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先按照定额五元贴花,之后结算的时候再按实际的金额进行计税,补贴印花。 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怎么算吗 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 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不得作任何扣除,特别是调剂合同和易货合同,均应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 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与消费税的委托加工区分) (1)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及辅料,并收取加工费且分别记载的,原材料和辅料按购销合同计税贴花,加工费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定做合同) (2)合同未分别记载原辅料及加工费金额的,一律就全部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3)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及辅料,双方就加工费及辅料按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勘察、设计收取的费用(即勘察、设计收入)。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如果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再分包或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其所签订的分包或转包合同,仍应按所载金额另行贴花。 5、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 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即租金收入)。 6、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小计算) 7、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的费用(即保管费收入)。 8、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1)凡是一项信贷业务既签订借款合同,又一次或分次填开借据的,只以借款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贴花;凡是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的,应以借据所载金额计税,在借据上贴花。 (2)借贷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一般按年(期)签订,规定最高限额,借款人在规定的期限和最高限额内随借随还。对这类合同只就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在签订时贴花一次,在限额内随借随还不签订新合同的,不再另贴印花。(征管方便) (3)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有关规定计税贴花。 (4)对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的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租金总额,暂按借款合同计税。 9、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10、技术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 二、办公楼租赁怎样交税? 1、房产税:按《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12%在出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拥有房屋产权的个人,出租的房屋位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应按房屋土地(含出租的院落占地)面积,依土地的等级及适用的土地等级税额,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个人出租房屋月收入在800以下的免征营业税。 3、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在缴纳营业税的同时,应以缴纳的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比率缴纳。教育费附加为3%,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区的不同分为7%、5%,1%。 4、印花税:个人出租自有房屋,凡用于生产经营口的,应于签订合同时按双方订立的书面租赁合同所确定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5、个人所得税:个人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在4000元以下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800元费用后的应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月收入在4000以上的,应按月租金收入扣除20%以后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计税税率均为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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