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劳务派遣可以换岗,但必须用工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且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换。临时性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用工单位劳动者因某些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