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劳务公司的注册条件有哪些 |
| 释义 | (一)公司创办人年满18周岁,有身份证明,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注册公司。 (二)注册公司的资本: 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2、2人及以上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可以分批缴纳注册资本,第一次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0%。 3、注册资本必须经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三)公司的注册地要求:公司注册必须有注册地址,注册地址需有房产证明及租赁协议(自有房产无须租赁协议),且必须是商业或工业用途的,住宅不能作为注册地址。 (四)公司成员: 1、公司可设董事会与监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或监事会,若不设董事会或监事会,必须设立一名执行董事一名监事,执行董事不能兼任监事,股东可以兼任执行董事或监事。 2、法定代表人:公司须设一名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之一担任,也可以外聘。 (五)企业基本户与纳税帐户:公司必须开设基本帐户与纳税帐户。 (六)财务人员:公司必须设财务人员一名,可以聘请专职或兼职财务人员,或委托财务公司代理。 一、执行董事是怎么产生的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十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第五十条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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