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注册公司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公司章程; 3、验资报告; 4、房租合同、房产证; 5、股东名单; 6、其它材料。 手续如下: 1、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2、核准通过,收到名称核准通知书; 3、到工商局填写注册登记申请表; 4、提交身份证明、公司章程等相关材料; 5、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章,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章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章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法律依据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章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章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