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合同是否属于格式合同? |
释义 | 保险合同属于格式合同,即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不同意。格式条款应遵循公平原则,且应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等条款,并根据对方要求进行说明。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导致对方未注意或理解条款的,对方可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法律分析 保险合同属于典型的格式合同。采用格式条款的合同称为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或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当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若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则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该内容由 傅勇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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