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摆摊车被城管扣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各个地方都不太一样,有的地方收费,一般一天也就几块钱,有的地方是不收费用,但得时刻提防着城管来抓。 摆地摊需要主要事项: 1、放下面子是第一重要因素,没什么可怕的,要有一步一个脚印的精神,就算将来要做大的生意,我们想你有地摊的经历那将是你坚强的心理因素的根源。如果谁看不起摆地摊的,将来他肯定也无法在商业上有所作为。 2、选择好的切入点,找一个好的有市场的产品,不要做得太杂,不要像卖百货的一样,你只要卖好一样就可以了。记住你是摆地摊!不是批发商。初学者,可以选择市场有少部分人卖,但是你觉得有市场潜力的东西,但又不要跟风,市场上已经有了很多的产品不要卖,因为已经饱和了,你不可能获得太多的回头客。我们个人是兼职摆地摊的,所以我们不会选择容易积压腐烂变质的货物(食品水果);晚上要睡觉,白天要工作,所以我们不会选择夜宵食品(夜宵食品必须深夜才能有销路); 3、选择好的时间段:节假日是个好机会,为了钱你必须舍得放弃这些。人气是地摊的生命线,你的货出手越快越能赚钱,而不是价格越高越赚钱。为什么这样说,这一点后面再说。晚饭后到深夜是销售的好时机,16:30——17:30左右是下班时间人气很旺,可以销售欣赏类的物品,因为人们工作累了,出来看见了好看的好玩的就自然会停脚看看产生购买的欲望。当然食品也可以产生销售的机会,主食夜宵食品差一点,因为这接近的是晚饭时间,17:30——20:30左右晚饭时间过后人们散步逛街活动开始,各类生活用品,玩乐休闲用品销售的时机就来到了。21:00左右开始主要消费的是食品类,其他物品销售力会降低,因为人们都为了赶快回家无心欣赏和探讨小摊上的商品价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第七十七条 鉴定人有权了解进行鉴定所需要的案件材料,必要时可以询问当事人、证人。 鉴定人应当提出书面鉴定意见,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支付鉴定费用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返还鉴定费用。 第七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就鉴定人作出的鉴定意见或者专业问题提出意见。 第八十条 勘验物证或者现场,勘验人必须出示人民法院的证件,并邀请当地基层组织或者当事人所在单位派人参加。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成年家属应当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勘验的进行。 有关单位和个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有义务保护现场,协助勘验工作。 勘验人应当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作笔录,由勘验人、当事人和被邀参加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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