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女方可以带走哪些东西? |
释义 | 只要是女方个人的婚前财产,女方在离婚后都可以带走;另外,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在协议中划定离婚后归女方的,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女方也按照协议约定将其带走。 一、父亲再婚财产如何分配 父亲再婚财产分配:属于父亲的个人婚前财产,在没有其他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时是不予分割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都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要进行分割。一般均分,可以给予女方适当的照顾。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婚前的财产离婚后怎么处理 在离婚后,婚前的财产应当按照以下方法处理:1、双方对婚前财产无约定的,一方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个人财产,直接归一方所有;2、双方约定婚前财产为共同所有的,婚前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对婚前财产达成分割协议,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离婚后房子归按揭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还在按揭的房子,如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根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