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签好的合同中,再手写加上一条条款,只要不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经双方合同认可确认,并加盖印章或指印,则该合同条款有效。 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手写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无论是打字版合同,还是手写的合同,只要是当事人达成的一致意见合同就有效,受到法律保护,双方当事人都要认真遵守,一方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合同上手写补充是否有效 合同上手写补充经双方确认有效,未经双方对补充部分签字盖章的手写内容不发生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约定的义务,非经协商一致不得擅自补充变更解除合同,不得随意增设额外义务。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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