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商标公告》是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编辑出版的,代表国家发行的定期法定刊物,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商标注册、变更、转让、许可、撤销等内容向社会公布的专业性公告,是有关商标注册和商标专用权益的公开行政通知,是商标工作中的一个法定程序。 一、个人怎么申请商标注册 个人要进行商标注册的申请的话,那么具体的申请流程是先查询商标名称是否已有相同或相似商标存在,还需确认商标注册的类别,注册的商标所在的行业和服务,接着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再向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申请。如歌个人无法办理申请的话,那么可以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让他们帮你做商标申请文件,以及提交商标申请文件。 二、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规定有哪些 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负责国家商标注册管理; 2、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商标评审委员会,主要负责处理商标纠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 3、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侵犯餐饮商标权如何处理 侵犯餐饮商标权应当根据侵权情况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公告,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始至终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作出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性。但是,因商标注册人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