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自己签收还需要联系诉讼代理人吗 |
释义 | 当事人在签收法院送达的法律文书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通常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通常为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他们可以独立决定是否签收法律文书。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例如涉及婚姻、继承等方面的案件,当事人可能会受到限制,需要联系诉讼代理人。 如果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已经了解了法律文书的内容,他们可以决定是否签收。如果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未成年人,那么他们需要在法定监护人的陪同下签收法律文书。 在签收法律文书时,确保了解文书内容并遵循法律程序。 该内容由 陈德文律师 和 微办案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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