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合同的税费怎么算? |
释义 | (一)属私人出租房屋的,需缴纳以下税费: (1)房产税,按租金的4%; (2)营业税,按租金的3%; (3)个人所得税,租金不超过4000元的,按(租金-已纳税金-800元)的10%;租金超过4000元(含4000元)的,按(租金-已纳税金×(1-20%))的10%; (4)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的3%; (5)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的1%; (6)印花税,按租金的0.1%; (7)房屋租赁管理费,按租金的2%。 (二)属企业出租房屋的,需缴纳以下税费: (1)房产税,按租金的12%,按年度缴纳; (2)营业税,按租金的5%; (3)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的3%; (4)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的1%; (5)印花税,按租金的0.1%; (6)房屋租赁管理费,按租金的2%; (7)属行政划拨、减免地价款的房屋出租人,按租金的6%补地价款。 (三)属行政、事业、团体出租房屋的,需缴纳以下税费: (1)房产税,按(房产原值×70%)的1.2%,按年度缴纳; (2)营业税,按租金的5%; (3)企业所得税,按(租金-已纳税金-费用)的15%; (4)教育附加费,按营业税的3%; (5)城市建设维护税,按营业税的1%; (6)印花税,按租金的0.1%; (7)房屋租赁管理费,按租金的2%。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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