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积分制入学按照《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指标及分值体系表》对申请积分制入学的来穗人员各项指标进行量化并赋予分值,按照积分计算结果从高到低排序,结合申请人的志愿以及当年白云区积分制入学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一、白云区积分入学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及其子女均为非广州市户籍。 2、申请人在广州市合法稳定居住且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申办或签注)的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满1年”须连续计算。居住证年限的计算参照《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执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 3、申请人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居住或在白云区合法稳定就业。 二、白云区积分入学收费及学籍管理 1、对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并入读有招收积分制学生计划公办学校的随迁子女,各学校不得收取物价部门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对获得积分制入学资格并入读有招收积分制学生计划民办学校的随迁子女,按规定予以相应标准的补助。 2、通过积分申请获得学位的随迁子女,在其小学或初中阶段就读期间,如发生转学或者入户广州将不再享受积分制入学补助。小学升初中需重新申请初中阶段学位的积分制入学。 3、接收学校要为已入学的积分制入学随迁子女建立学籍。 法律依据:《广州市白云区2022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在白云区接受义务教育工作,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的通知》(穗府规〔2021〕7号)和《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穗来穗规字〔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白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