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包括: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法律客观: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