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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局要求我去作证,不去可以吗?
释义
    律师解析:
    无论挂不挂名,法人都要负责任。
    1、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要求公司解散
    2、可以通过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在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情况下请求法院判决公司解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八十七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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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0:4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