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实物证据的审查应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对实物证据的审查应注意的问题有: 1.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 2.实物证据的种类和范围与人类的认识能力密切相关; 3.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采用适当的方法及时对实物证据进行收集和提取; 4.证据的固定保全,以不毁损不变形不丢失为原则。 刑事审查起诉应注意哪些问题 刑事诉讼关于审查起诉的题间应该注意的问题有: 1.到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诉讼文书要注意重点,其中侦查机关出具的审查起诉意见书是重中之重;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在向犯罪嫌疑人询问案情,探查案情的一切细节; 3.律师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应持有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出示律师执业证且有二人共同进行。 实物证据的类型? 实物证据的种类,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在收集证据方面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收集证据是发现和取得证据的活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责任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在中国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并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人民法院也应当根据职权,主动收集证据,以查明案情,解决争议。 注意事项如下: 1、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3、收集证据的方法和手段必须合法。 对单一证据应从哪些方面进行审查?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2、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3、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5、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属于实物证据的有哪些 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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