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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对实物证据的审查应注意哪些问题?
释义
    对实物证据的审查应注意的问题有:
    1.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一般是静态的、片断的;
    2.实物证据的种类和范围与人类的认识能力密切相关;
    3.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采用适当的方法及时对实物证据进行收集和提取;
    4.证据的固定保全,以不毁损不变形不丢失为原则。
    刑事审查起诉应注意哪些问题
    刑事诉讼关于审查起诉的题间应该注意的问题有:
    1.到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案件诉讼文书要注意重点,其中侦查机关出具的审查起诉意见书是重中之重;
    2.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在向犯罪嫌疑人询问案情,探查案情的一切细节;
    3.律师调查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应持有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出示律师执业证且有二人共同进行。
    实物证据的类型?
    实物证据的种类,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在收集证据方面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收集证据是发现和取得证据的活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有责任收集证据,查明案情。在中国的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举证责任。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并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人民法院也应当根据职权,主动收集证据,以查明案情,解决争议。
    注意事项如下:
    1、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证据应该是客观存在的,伪造或毁灭证据都是触犯违法行为,应受到法律的追究;
    3、收集证据的方法和手段必须合法。
    对单一证据应从哪些方面进行审查?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1、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2、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3、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5、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属于实物证据的有哪些
    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
    
     该内容由 方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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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0: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