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扰一下,我想问下,我们现在户口是和公公婆婆一起的,现在想把户口本分开可以吗? |
释义 | 成年儿子拥有两处房产可将户口与父母分开,否则不可分开。未婚儿子不能机械分户,可通过迁移户口再申请分户。已婚可购房入户或申请单独分户。新立户需提供房产证明、购房发票或租赁合同、居住证明等文件。农村人口还需村委会同意。 法律分析 父母的户口可以与儿子分开,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儿子必须成年,二是需要有两处房产,儿子的户口落户到另一处房子里,不具备以上两点,户口不可以分开。 1.如果儿子没有结婚,是不能将户口从父亲的户口上机械分开,单独成为一户的。 2.可以采取迁移走户口的办法,然后再迁移回来,然后单独申请设立一户即可。 3.购房入户,也可以单独设立为一户,如果已经结婚,则可以申请单独设立一户。 4.新立户的,非农业人口须出具房屋产权证明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无房产证明要求入户的,须出具购房发票或银行贷款购房合同及房管、物业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及以上证明的复印件,农业人口须出具村委会同意立户证明。 拓展延伸 如何独立办理个人户口迁移手续? 个人户口迁移手续的办理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完成:首先,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迁移证明等。然后,前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住地派出所咨询具体办理流程。接下来,按照要求填写迁移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办理过程中可能需要进行面谈或核实信息。完成申请后,等待相关部门审批并领取迁移证明。最后,到目的地的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住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领取新的户口本。请注意,具体办理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顺利办理。 结语 父母的户口与儿子分开需满足条件:儿子成年且拥有两处房产。未婚儿子不能机械分户,可采取迁移走户口再迁移回来的方式,单独设立一户。购房入户或已婚亦可单独设户。新立户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个人户口迁移手续包括准备材料、咨询办理流程、填写申请表、面谈核实信息、审批领取迁移证明,最后办理落户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因地区而异,请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确保顺利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内地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按照便民原则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的具体机关。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内地居民同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香港居民)、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下简称澳门居民)、台湾地区居民(以下简称台湾居民)、华侨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可以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为男女双方均居住于驻在国的中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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