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驾驶时刚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限制,具体如下: 1、粘贴或悬挂实习标志; 2、不得驾驶不符合准驾车型的车辆,如公交车、拖车等; 3、上高速时,由持有相应或更高准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员陪同。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和使用条例》规定,实习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公共汽车、经营公共汽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护车、载有爆炸物、易燃易爆化学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拖车。驾驶员在实习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应当由持有相应或者更高准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员陪同。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