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个体工商户注册了不经营,是不可以的。公司成立后,如不按时申报税收,税务部门核查后,公司的状态在税务局会成非正常户,补缴税款和罚款后方可成为正常户。另外,公司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局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工商局定时或随时抽查,未公示的工商局给予行政处罚,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节严重,公司法人、负责人不能担任新公司法人、负责人。公司股东会被列入黑名单,并记入个人信用不良记录,影响以后再开公司、贷款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