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具体程序是: 一、到国税部门填写相应的申请表,补交税款后,取得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二、到地税部门填写相应的申请表,补交税款后,取得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三、携带拿着两张通知书,注销银行账户。 四、到工商局交纳相应的材料,由工商局收回 营业执照 ,完成注销。 法律客观: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