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成都土地使用税如何征收 |
释义 |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其税额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确定,在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之间。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 中心城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最高一级为30元,最低一级为6元。 温江区、新都区、青白江区、龙泉驿区、都江堰市最高一级为18元,最低一级为4元。 彭州市、崇州市、邛崃市最高一级为14元,最低一级为2元。 双流县、郫县最高一级为12元,最低一级为4元。 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新津县最高一级为12元,最低一级为2元。 建制镇、工矿区最高一级为8元,最低一级为1元。 一、农业税和土地使用税税率分别是多少 (一)、农业税税率是多少 农业税是国家对一切从事农业生产、有农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俗称“公粮”。 全国的平均税率规定为常年产量的15.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平均税取消农业税率,由国务院根据全国平均税率,结合各地区的不同经济情况,分别加以规定。 (二)、土地使用税税率是多少 1、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具体标准如下: 2、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如何缴纳 (1)大城市1.5元至30元; (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3)小城市0.9元至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门登记在册的非农业正式户口人数为依据,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城市规划条例》中规定的标准划分。人口在50万以上者为大城市;人口在20万至50万之间者为中等城市;人口在20万以下者为小城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 4、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表级别人口(人)每平方米税额(元) 大城市50万以上1.5~30 中等城市20万~50万1.2~24 小城市20万以下0.9~18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市政建设情况和经济繁荣程度在规定税额幅度内,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上述规定最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使用税缴纳标准 应纳城镇土地使用税额=应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适用单位税额。 一般规定每平方米的年税额,大城市1.5元至30元;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小城市0.9元至18元;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土地使用税是对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的土地面积定额征收的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用人课征,属于以有偿占用为特点的行为税类型。 土地使用税只在县以上城市开征,非开征地区城镇使用土地则不征税。土地使用税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列入大、中、小城市和县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多少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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