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将收款码发送给他人是否存在风险? |
释义 | 把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发给别人会有危险吗? 把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发给别人有风险,但无需承担责任。我国法律依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从事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实际行为人,而与身份证本人无关。一般来说,身份证复印件只有和原件一起使用时才有效,同时,身份证复印件也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现在办理各项业务都需要本人和身份证原件才能办理,复印件是无法办理业务的。所以不会拿您的身份证做坏事。扩展资料:在日常生活中,防止身份证信息被冒用的方法如下:1、使用身份证复印件时,最好在复印件不妨碍内容阅读处亲笔详细注明用途,万一日后有意外发生,也好查对笔迹、认定责任。2、个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的保管和使用一定要谨慎,切记身份证原件尽量不要外借或寄存他处,丢弃身份证复印件时应先将其撕毁。《居民身份证法》规定,身份证一旦丢失或者被别人盗用,造成财产、名誉受损等情况,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通过相应的渠道向有关部门追偿。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从事违法活动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如何防止身份证信息被冒用犯罪,责任谁担?百度百科_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微信收款码可以随便给别人吗 微信收款码是不可以随便给别人的,违法分子可能使用微信收款码实施诈骗行为,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我国《网络安全法》规定,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八条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骗子用别人的收款码骗钱,然后发现那个收款码的QQ是已经被封了的 已经被套路贷后,保护自己的办法是收集相关证据,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或者任何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的单位和个人,也可以帮助被害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实施“套路贷”过程中,未采用明显的暴力或者威胁手段,其行为特征从整体上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的,一般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身体证号码发给别人,一寸照片也发给别人,有危险吗? 1、身份证正面照片发给了别人不会有危险。只是知道了身份证号码和名字一般是不会造成直接损失的,目前办理各类业务都需要出示身份证原件,但是要谨防不法分子利用这些信息以各种名义来实施诈骗,尤其是家人或者朋友如果一时不察很可能会因此上当受骗,最好是提醒他们要提高防范意识。2、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身体证号码发给别人,一寸照片也发给别人,有危险吗? 1、身份证正面照片发给了别人不会有危险。只是知道了身份证号码和名字一般是不会造成直接损失的,目前办理各类业务都需要出示身份证原件,但是要谨防不法分子利用这些信息以各种名义来实施诈骗,尤其是家人或者朋友如果一时不察很可能会因此上当受骗,最好是提醒他们要提高防范意识。2、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二)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三)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该内容由 袁瑞珍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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