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有家庭暴力的,双方办理离婚可以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办理。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双方协议不成,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法律规定婚姻中如果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等情况,经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并且被家暴的一方可以向对方请求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