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除要约消灭的几个方面是什么? |
释义 | 要约消灭的原因有:1、要约人撤销要约;2、要约附期限,受要约人超过期限没有承诺;3、要约被拒绝;4、要约人死亡而使要约消灭。5、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实质性变更。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一)要约被拒绝;(二)要约被依法撤销;(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船舶优先权消灭原因 法律分析:船舶优先权消灭的原因有:第一种,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 ;第二种,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第三种,船舶灭失;第四种,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不行使消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十九条 船舶优先权,除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外,因下列原因之一而消灭:(一)具有船舶优先权的海事请求,自优先权产生之日起满一年不行使 ;(二)船舶经法院强制出售;(三)船舶灭失。前款第(一)项的一年期限,不得中止或者中断。第二十六条 船舶优先权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但是,船舶转让时,船舶优先权自法院应受让人申请予以公告之日起满六十日不行使的除外。 工程合同付款分为哪几个阶段 工程合同付款分为以下四个阶段:首先在合同签订后总承包方向分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然后在工程总量完成50%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再在验收合格后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余下10%的款项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保质期满后1个月内,合格的予以支付。法律依据:工程合同付款分为以下四个阶段:首先在合同签订后总承包方向分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然后在工程总量完成50%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再在验收合格后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30%;余下10%的款项做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保质期满后1个月内,合格的予以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工程招标有哪几种方式 工程招标的方式:1、公开招标,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2、邀请招标,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承揽合同有哪几种具体合同 承揽合同成立的条件是:1.合同主体包括承揽人和定做人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合同内容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3.合同订立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第七百七十一条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什么是构成要约 构成要约的法定要件是:要约是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人作出的;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希望与他人缔结合同并受约束的意思表示;以及要送达受要约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第四百七十六条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第四百七十七条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对话方式作出的,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为受要约人所知道;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该内容由 杨正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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