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刑事抗诉所针对的对象是公权力即法院的审判权。刑事抗诉所针对的直接对象是认为确有错误的法院裁判,而法院裁判源于法院的审判权,故刑事抗诉所针对的最终对象是法院的审判权,是对法院误用了审判权的法律监督。 2.检察机关在刑事抗诉中始终站在客观、中立、公正的立场上,代表国家对法院确有错误的裁判实施法律监督。一方面,它既不代表被告方也不代表被害方,而是要同时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具体的抗诉案件中,它要维护的是被法院错误裁判损害了的利益,而不管该利益是属于被告方还是被害方。另一方面,检察机关在抗诉中也不代表原审的检察院。 3.刑事抗诉无论是抗诉书还是检察人员出席法庭,其基本内容和任务是证明原审法院的裁判确有错误。 4.刑事抗诉的直接目的是纠正原审法院确有错误的裁判,维护审判公正。 5.刑事抗诉的法律关系和诉讼结构同样有别于公诉。 刑事抗诉应当由案件的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或者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如果是向检察院提出的,就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抗诉的前提是案件经过一审,未经过二审,如果是经过二审的,就只能是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一、上诉和抗诉的区别是什么 上诉和抗诉的区别如下:1、主体上:有权上诉的主体包括:刑事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过被告人同意有权提起上诉的;被害人没有上诉权,但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有权抗诉的主体包括:仅限于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2、理由上:上诉不需要任何理由,只要当事人不服就可以提起上诉。而抗诉必须是检察院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3、提起方式上:上诉的方式既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抗诉的方式,应当提交抗诉书,不能采用口头形式。4途径上:提出上诉有两条途径,既可以通过原审人民法院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提出抗诉仅一条,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检查院,不能直接向第二审法院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