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食物中毒案件立案标准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食物中毒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立案标准。其中包括食品中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以及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这些标准构成了食物中毒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立案依据。 法律分析 食物中毒若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立案标准应包括以下几点: 1.食品中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2.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 3.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 拓展延伸 素材:食物中毒案件立案标准及依据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物中毒案件立案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受害人数: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后,凡出现3人以上10人以下,具有传染性和流行性的特点,并有流行病学意义的; 2.主要症状:出现发热、腹泻、恶心、呕吐、腹痛、肌肉酸痛等症状,以及其它影响人体身体健康的异常表现; 3.食品来源: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来源必须明确; 4.食品处理环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必须明确处理环节; 5.经营主体:具有食品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6.主观要件:与案件有关的单位或个人应具有过错,包括:未履行食品安全管理义务、明知故犯、不听劝告、拒绝纠正等。 根据以上标准,食品中毒案件立案时,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如确有必要,可以对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对于不符合立案标准的案件,相关部门应及时告知当事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结语 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健康,对于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立案标准应包括食品中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及其肉类、肉类制品、属于国家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只有严格遵循这些标准,才能保障公众的食品安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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