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在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机构和医生中自主选择就医。但是,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支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一条:“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在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机构和医生中自主选择就医。”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当在规定的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就医、购药。” 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向社会公开其医疗服务项目和服务价格,并按照公示的医疗服务价格收费。” 总结: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医疗机构和医生进行就医,但是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费用应当按照规定的医疗服务价格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