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心脏支架被拒赔,如何针对拒赔理由提出异议? |
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对于心脏支架的赔偿标准并无具体规定,但保险合同中应有明确的条款。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被保险人可以针对拒赔理由提出异议,要求保险公司重新核定。 法律依据: 1.《合同法》 第十八条 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可以自合同成立前或者合同成立后生效。 2.《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保险人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保险义务;被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人应当及时给付。 3.《保险法》 第四十九条 保险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被保险人不同意保险人的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理由的,可以请求保险人重新核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保险人未对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或者事实情况进行核实,致使赔款事实不能确定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公司提供更多证明材料,或者委托专业人士进行鉴定。在此基础上,被保险人可以要求保险公司重新核定赔款事实,以达到合理的赔偿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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