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宁夏黑山峡可研报告批复了吗 |
释义 | 黄河黑山峡水利工程之所以难产70年,一个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宁夏和甘肃两省各提方案,互不相让。 宁夏方案是在大柳树建设160高的大坝大库,蓄水冲砂。 甘肃最初的方案是在小观音建设高坝,在大柳湖建设低坝。 两个省都希望把高坝建设在自己辖区,获得最大经济收益,站在各自利益上说,谁都没有错。后来经过国家地震局对黑三峡河段地震地震工作论证后的结论是:大柳树和小观音两个坝址的地震地质环境基本相同,地震基本烈度同为8度;两坝址基岩的岩性基本一致;大柳树坝址不存在“活动断层”和“松动岩体”问题,大坝可不考虑抗断和避让问题,大柳树坝址可以安全建设高土石坝,小观音坝址可以安全建设高混凝土坝。 如此一来,甘肃省提出的二级方案,即小观音高坝+大柳树低坝方案便失去了和大柳树高坝竞争的能力——之前甘肃一直以大柳树高坝坝址在地震断裂带上为由反对宁夏在大柳树修高坝。 二级和四级之争 眼看二级方案已经无法和宁夏的一级方案竞争,甘肃在2008年又提出了四级方案,即在甘肃境内修建红山峡、五佛、小观音和在宁夏境内修建大柳树低坝四级径流电站方案。这一方案将原来的高坝彻底变为低坝,失去了蓄水功能。 四级方案严重阻碍了黑山峡水利工程进度。 第一,不能解决宁夏和内蒙河段防凌防洪需求。甘肃的四级低坝方案本质上就是四个发电站,没有蓄水功能,不能调节黄河水位。 第二,不能充分发挥黄河上游梯级水电站难道发电效应。 第三,不能解决宁夏、内蒙等省区能源化工基地供水需求。 第四,不利于黄河水利调控体系的合理调度,不利于陕甘宁革命老区群众人畜引水问题的解决。 黑山峡列入宁夏十四五重点建设工程 汶川地震后,某地又提出大柳树坝址和汶川处于同一地震带上。宁夏邀请了国家地震局、水利部、中科院等单位的领导、院士、专家多次进行论证,认为大柳树坝址建设高坝的方案不存在抗震安全风险,地震地质部门的原论证报告仍然是可靠的,大柳湖坝址地震地质论证工作历时之长,所完成的野外地质勘察和业内分析研究工作量之大,参加人数之多,均超过核电站和三峡工程,以往所提供的地震地质评价成果和结论,都可以负责任地作为大柳树工程的设计依据。什么是可研究性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是从事一种经济活动(投资)之前,双方要从经济、技术、生产、供销直到社会各种环境、法律等各种因素进行具体调查、研究、分析,确定有利和不利的因素、项目是否可行,估计成功率大小、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程度,为决策者和主管机关审批的上报文件。 综上问题所述,宁夏黑山峡可研报告已经批复了,作为国家重点关注的城市,发展的机会不容错过,国家也十分重视该地区的情况。建议大家想要了解的可以去网上查询相关对的信息。 法律依据:《关于成立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论证前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5〕984号),领导小组组长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担任,副组长由水利部副部长矫勇、甘肃省副省长王玺玉、宁夏自治区副主席屈冬玉担任,成员有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地震局、国家能源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等部门相关领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