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收货人的权利与义务各是什么 |
释义 | 1、托运人的权利 包括:要求承运人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安全运输到约定的地点;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前,托运人可以请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货地点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由此给承运人造成的损失应予赔偿。 2、托运人的义务 包括:如实申报货运基本情况的义务;办理有关手续的义务;包装货物的义务;支付运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义务。 3、收货人的权利 包括:承运人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持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在发现货物短少或灭失时,有请求承运人赔偿的权利。 4、收货人的义务 包括:检验货物的义务;及时提货的义务;支付托运人少交或未交的运费或其他费用的义务。 一、旅客乘坐客车时出现自身财产损失谁来负责? 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旅客托运的行李毁损、灭失的,适用货物运输的有关规定。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程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为什么我的货下完货不给运费 运满满订的货下完货不给运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运费。托运人、收货人不支付运费、货物的保管费用或其它费用的,承运人对于货物享有留置权,可以扣货。如果承运人、收货人及托运人对于不支付货物保管费用或运费及其它费用的处理方法另有约定,承运人就不能扣留货物,否则就涉嫌侵占他人财物,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百一十三条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第八百一十三条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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