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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避免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纠纷的发生?
释义
    做到合法分包,规范操作
    首先,项目部负责人在授权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要严格审查劳务分包企业的工商登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企业劳务作业的资质等情况,以免签订无效的劳务分包合同,产生不必要的劳务分包纠纷。
    其次,必须签订劳务合同。在订立劳务分包合同时,必须完备合同条款,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应采用200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再次,要建立劳务分包合格名单。定期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考核评价,同时要加强劳务分包单位的监督管理。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作为工程承包方,在合同生效后,应主动履行合同中承诺的义务,为劳务分包单位创造施工条件。
    同时,作为工程责任主体,应依据合同,强调劳务分包单位在施工中的连带责任,督促劳务分包单位履行合同。
    做到劳务分包用工合法、规范
    为了避免劳动合同纠纷发生,职工劳务作业队招用农民工必须规范操作,应当按照规定先报批后使用,严禁擅自招用农民工。
    今后使用农民工可采用两种方式:
    一是通过劳务公司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二是直接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现有的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根据上述劳动合同类型,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应采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禁止使用自然人(包工头)以及无资质的劳务队伍。
    包工头私拉滥招、非法用工、违法劳务分包、拖欠民工工资等行为,是发生劳务分包纠纷的根源。因此,禁止使用包工头以及无资质的劳务队伍是杜绝劳务分包纠纷的根本,也是大势所趋。
    建设部早已在2005年出台文件,将在3年内建立基本规范的建筑劳务分包制度,逐步取消建筑劳务领域的包工头,清退无资质的劳务队伍。同时,对一些施工能力强,信誉良好的队伍鼓励他们进行工商注册,获取资质证书,与他们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一、劳务分包的特点是什么
    劳务分包合同,从性质上来说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也不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务关系的合同,也不是企业内部的劳务合同。劳务分包合同,依附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专业分包合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一样,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衍生出来的合同。
    1、劳务作业承包企业应具有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在企业资产和经营场所方面,在企业主要人员职称资格方面,在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及数量方面,技术工人的数量方面,均体现在劳务分包资质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对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标准有明确的规定。
    2、劳务分包的内容应该是整个工程的劳务部分。劳务作业分包一般包括木工、砌筑、抹灰、油漆、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电、钣金、架线、石制作十三种作业,每种作业都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标准和作业的范围规定。
    3、劳务分包一般只包工。机械设备、机械手等由劳务作业方提供。一般都是日工资单价乘以总工期天数计算劳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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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1:4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