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不动产转移,需要提交哪些证件 |
释义 | 房地产权转让应提交的资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或《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2、买卖双方身份证(单位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国有、集体房地产转让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证明原件,合资、股份制企业需出具董事会决议。 4、拍卖的房地产需提交拍卖机关成交确认书、法院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 5、买卖双方签订并盖章的《房地产买卖契约》。 6、房屋买卖申请审批表(需签名盖章)。 一、房产过户的时候需要带什么东西 房子过户所需的东西有,不动产转让登记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卖方要求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结婚的,需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房产证原件,房地产权证,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房地产买卖合同者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书、房地产交易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抵押权成立的,应当提交抵押权人认可的书面文件等。 二、有遗嘱的房产怎么过户 有遗嘱的房产过户办法如下: 1、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4)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5)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遗嘱的种类有: 1、自书遗嘱; 2、代书遗嘱; 3、录音遗嘱; 4、口头遗嘱; 5、公证遗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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