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法律允许房屋转租,承租人签订房屋转租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第一、查看二房东的有效身份证明,以及大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第二、签订租赁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哪一方来承担;第三、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要结清水、电、暖、天然气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第四、要明确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第五、是要对能否再次转租作出相应的约定;第六、要明确违约责任和违约的补偿标准;第七、入住前检查房屋内的家具、电器其他相关设施的情况,并确定维修责任;第八、应对终止合同等现象情形作出相应的约定。 另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合同约定期限不能够超过原房东和大房东的合同约定期限。合同中约定事项不能超过主合同,否则大房东终止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只能找二房东来要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